Nov 5, 2013

多元成家:給未來家人的平權想像

今年六月,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剛剛裁定同性婚姻合法。如今,聽見台灣可望成為亞洲第一個擁有平等婚姻權保障的國家,我真的不能不幫忙伴侶盟多說點話。我們生長於民主社會,民主制度的基礎為人人平等,而保障同性戀者擁有婚姻契約的基本人權,正是這個時代的民主進程。曾經,奴隸制度被視為正常,曾經女人不能投票,如果我們不能正視傳統觀念確實傷害了部分的人,就無法真正達成人人平等的價值。

年初美國社會為同性婚姻合法化激辯時,在華府街頭支持同性婚姻的群眾之中,不時可見黑白配的異性戀夫婦,他們手上的牌子寫著:「我們也曾不能結婚。」1967年美國最高法院判定限制跨種族婚姻違憲之前,相戀的黑人與白人不能結為夫妻。歷史證明了跨種族婚姻沒有帶來任何危害(我需要順便說我覺得混血兒都長得超正的嗎?),更別說美國當今總統也是黑白混血。

如同種族歧視,性傾向歧視也逐漸受到抨擊,致力同志平權的社運人士們常說,今天的同性戀就是過去的黑人。他們繳一樣的稅,同樣努力工作,卻只因相愛的對象不同而得不到多數人擁有的權利。

反對同性婚姻、多元家庭的聲音,多以「傷害婚姻的神聖性」、「對孩子的教育有害」為由。很可惜,至今世上仍未有一個標準能檢驗何為真愛,倘若異性婚姻就是神聖的,是不縱欲而為了繁衍後代而存在的,那麼諸多不想生孩子的夫妻怎麼辦呢?以及,在一夫一妻法律下還娶了好多房老婆的王永慶先生又怎麼說呢?有結婚還和別的女人去薇閣開房間的吳育昇先生又怎麼說呢?

「對孩子的教育有害」,討論這個問題前,英聽能力OK的朋友請先看看這支影片:


這是美國知名的「反應」節目系列,這集,製作單位讓5-13歲的孩子們看兩支同志求婚影片,然後詢問他們對同志議題的看法。除了五歲的Lucas堅持「同性戀不好!」(但他的理由是「那些不喜歡gay的人是好人」,看來是家庭影響)之外,所有孩子在看到影片之初雖然震驚,但都很快地接受了。他們知道gay的意思,有些孩子說,雖然覺得同性相愛有點怪,但要愛誰是個人自由啊。最後要孩子們對收看節目的同志觀眾講一句話,有個小女孩展臂熱情地說:「我是你們的朋友!隔空抱抱  

孩子們多說,同志本來就應該要能結婚,想結婚不能結太奇怪了,非婚姻的「民事伴侶」也不行,因為那就好像在說「反正不准結婚」一樣。而當得知有些人認為同志可以「矯正」,一個孩子說:「可能吧,但愛著誰就應該和他在一起啊!」另一個孩子說:「幹嘛那麼霸道,管人家那麼多?」

部分宗教界人士總擔心小孩因為同性婚姻合法而變成同志(請告訴我因果關係,我想了很久還是不懂),呃,台灣所有的同性戀者都是在異性戀家庭長大的,他們依舊變不成異性戀,就像我身邊的人都吃肉我還是只能吃素。知道有同志這回事,可沒辦法把一個天生的異性戀者變成同性戀。

不得不再提一下前年這支轟動的影片:

(有中文字幕)

愛荷華州19歲的青年Zach Wahls談他被一對女同志媽媽撫養長大的故事。Zach說,他們家和其他家庭沒有任何不同,每天一起吃晚餐,假日一起上教堂。課業出色又是童子軍的他以自身優秀的表現證明了同志家庭並不會對孩子成長的健全與否帶來差異--還有,由同性戀養大的Zach也沒變成同性戀。

所以,到底在為孩子們擔憂什麼呢?他們每一個都是完完整整、有自己想法和個性的人啊。


台灣伴侶盟的多元成家草案涵蓋的不只是修法將同性婚姻納入婚姻制度,還有非配偶式的「家屬制度」。不限兩人,有或無親屬關係的多人可登記為彼此的家屬,舉例,如果我和另一個單身朋友,外加一對夫妻/妻妻/夫夫,感情很好,想四人住在一起互相照顧、成為彼此在法定意義上的家人,我們可以登記為家屬,但不包含財產繼承,全依自己的遺囑而定。

另外有「伴侶制度」,和婚姻制度不重疊,可以是朋友締結,無通姦罪、可單方解約、可共同收養子女。例如有些人在遇見老來伴時擔心財產繼承問題而不結婚,因此伴侶間無法享有法律保障的親屬權限,如臨終探視、簽手術同意書。在伴侶盟的多元成家草案中,伴侶制沒有另外約定的話就是分別財產,財產繼承問題也能透過雙方的契約彈性協議。

(詳見這張圖表


多元成家的進步概念,不僅能落實國民的平等權利、解除對少數的壓迫,更能幫助社會在人與人間彼此扶持的關係下安定。反對多元成家法案的連署傳單中太多扭曲法案內容的陳述,如果妳/你真的在乎這個議題,別急著連署反對,先仔細讀一讀伴侶盟提出的修法方案吧。


最後呢,從美國合法化同性婚姻至今約五個月,沒有什麼麻煩因此發生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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