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y 21, 2014

紐約,紐約


窗外誰的車裡轟響著Wish You Were Here,敲到心裡乾渴的一個角落裡。再不到一個小時就要二十七歲了,那些美麗的聲音標誌著不會回來的青春年歲,以及太多來不及留住的人事物。剩下三個夜晚與四個早晨,我就要告別這座城市,不是因為我不愛她,也不是因為我無法留下,而是因為我理解了有些事情現在不去做,便永遠做不了。

"Is it because we didn't call you more? You don't feel loved?" 好友Alex半開玩笑地問我。"I always love to know you're around. It's not cool that you're leaving."

"No! Hey, I love to have you guys around too. I'm going back for a revolution, and you should feel happy for me." 我回。

是的,我在紐約兩年裡,雖也稱不上順遂,但經歷了比多數留學生多上太多的事。因為採訪,我幾乎踏過了紐約每一個社區,我的筆與相機記錄了說不完的故事。拿到了美國排名第一的新聞學院的碩士學位,幫美國最大的報社工作過,幫知名國際非營利組織工作過,後來在另一家報社拿到了工作簽證,只要做下去,或也許之後再找個更好的工作,按照這樣的路徑,五年之內我就會拿到綠卡,十年之內我就會成為美國公民。

但我問自己,這真的是我要的嗎?如果我眼睜睜看著火在彼岸燃燒,卻不願扔下手上的皮箱過橋去加入營救,我還是我認識的那個自己嗎?

三月以來,無數個夜裡,我問自己究竟在這裡做什麼,What the hell am I doing here. 當然,我做所有我在這裡能做的,但不夠。不夠。然而回去呢?該算前功盡棄嗎?早知心離不開我的島嶼和家人朋友,為何當初又要出來?

塔羅牌告訴我,留在美國的命運是「世界」,返台,是「審判」。

我不知道現在是否真是最好的時機。長程飛機都有所謂的「返航點」,過了返航點之後,你就別無選擇,只能一路飛往終站。我知道現在就是我的返航點,留在美國愈久便愈回不去,在天時地利人和(今年的H1B抽中率可是前所未有的低)得到了留下的保證之後,這裡的一切只會將我愈綁愈深,而島嶼便離我愈來愈遠。

我終究選擇了審判。選擇是因為終究想透了初衷,出來是為了有更充足的力量去面對島嶼的一切,而若我想重新得到一個皮箱,我永遠能夠得到。那不過是只皮箱罷了。

二十七歲該是什麼呢?即將消耗殆盡的人生精華光陰,被社會期待能成家立業的時刻,但我無比恐懼,我還有多少時間?島嶼還有多少時間?從一開始我便確知自己並不想要一個安穩的人生,流浪走遍世界是少年時過度浪漫的夢想,如今我仍想看盡大千風景,然而如果有一個永遠不變的召喚,那便是:我願更多人睜開眼睛,起身行走。

睜眼看見自己與他人身上背負的壓迫,並為此行走。

如此而已。

如此成為一個說故事的人,如此成為一個旅行的人。一個剛結束巡迴表演回到紐約的友人說,在紐約他總是感覺被困住。我又何嘗不是呢?我這輩子最擅長的便是逃跑,小時候蹺課,長大失聯,拋下故鄉錯綜複雜的人事逃到一個太平洋加一個美洲大陸彼端的新世界,但大西洋的水再舒適,終究不似太平洋,浸著溫暖的黑潮和我們的眼淚。因為痛苦,便是愛著的證明。於是我再度決定逃亡。

回去,我一定會很痛苦。會同樣感覺受困,同樣想逃。但這一次,我期待二十七歲的自己比二十四歲的自己勇敢圓融。

紐約州紐約市--New York, NY, 我喜歡這麼喚她,紐約紐約。紐約如此黏人,所有生靈都能在這座混亂的城市裡找到一席之地,黑暗的地窖裡流淌無數故事,穿梭不停的地鐵把城市一點一點連接起來,在不眠的夜裡發亮。我會想念所有無畏成俗的人們的美麗姿態,想念在街上隨便撿到朋友的各種相遇,想念酒杯和咖啡杯裡真誠的話語,想念河對岸在暮色裡亮起來的城市輪廓,想念冬天零下十三度的風雪,春天的櫻花與梨花,夏日公園的草地,華盛頓廣場,街角的披薩店,老船長,嬉皮男孩女孩,跳騷莎舞的老太太,異性戀也全擠到街上的同志大遊行,各地不同口音的英語,在音樂場裡滾動的所有夜晚,可愛的朋友們,我的小公寓看出去的窗景,夜色裡矗立的世貿新樓。一切的美麗與醜惡,這座城市啊。

即使無根,告別也從來不容易。

二十多歲的這十年,我做了許多在別人看來太勇敢或愚勇的事,或許將來自己也會這麼看待,但此時我無法不這麼做。暫時,我將不是紐約客,不是記者,也或許再也不是。接下來的旅行及歸鄉,是比當初的遠走更大的挑戰,用上了更多決心及勇氣。這是我給自己的生日禮物,不需任何慶祝。就要轉身了,上路吧。

New York, New York. I'll remember what you taught me, and pack you in my pocket.